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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道、中立、公正、独立性、志愿服务、统一性、普遍性

  红十字会自诞生之日起,就确定了以人道、中立、公正的原则来指导自己的全部活动。经过一百多年的红十字运动实践、探索、研究,到1965年,在维也纳第二十届国际红十字会大会上,正式通过了七项红十字基本原则,并一直是国际红十字运动开展活动的依据。以后在每届大会开幕式上,都必须宣读七项基本原则,从而成为红十字国际大会的一种传统。1986年10月第二十五届国际大会通过的《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章程》,在序言中重申:“在完成任务时,本运动将信守其基本原则。”

  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开展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发展如下事业:


  (一) 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二)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三) 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四)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五)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六)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七)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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